根据交通部“交水发(2007)503号”文件规定,宁波引航站的引航具体范围为:进出宁波舟山港宁波港域和宁波市辖区的船舶引航服务。因此,以下水域为宁波引航服务区域:
1、甬江、镇海及北仑沿岸水域:即灵桥、新江桥以下,蟹浦山(亭)与太平山灯塔连线以南、金塘岛东 南端宫山与涂泥咀灯桩连线以西水域。
2、大榭岛沿岸水域。
3、穿山半岛沿岸水域。
4、象山港区、石浦港区相关水域。
5、宁波舟山港南航道。
6、虾峙门外南、北锚地,虾峙门口外深水航槽,虾峙门口外原油过驳区(122º32′42″E,29º42′12″N)。
7、宁波市辖区内其它需要引航的水域。
8、交通部规定的其它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