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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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5月起调整

        5月4日起,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开始申报调整,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社会保险缴费金额也相应发生变化。

        宁波市区统筹范围内的2014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计发以48927元为依据。企业单位(含参照企业缴费的其他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3年度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申报,其中月平均工资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标准核定;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核定。 2014年度企业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2231元,下限为2447元。

宁波市区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与缴费基数申报范围一览表        单位:元 

险种及类型

缴费基数

下限与上限

缴费费率

月缴费金额

最低与最高(元)

单位标准

个人标准

单位标准

个人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

2447—12231

14%

8%

342.6-1712.3

195.8-978.5

基本医疗保险

2447—12231

(10+1)%

2%

269.2-1345.4

48.9-244.6

住院医疗保险

2447

(4.5+1)%

不承担

134.6

/

失业保险

2447—12231

2%

1% (农民工不承担)

48.9-244.6

24.5-122.3

生育保险

2447—12231

0.7%

不承担

17.1-85.6

/

工伤保险

2447—12231

按行业分类

不承担

按行业分类

/

(人力资源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