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享受学费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16〕143号)精神,经个人申请和公司审核,同意推荐刘志标等人利用业余时间攻读在职研究生学历,现将相关人员及报考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19年7月22日08:00至2019年7月26日17:00,凡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力资源科反映,联系电话:0574-27691322。联系人:周贤明。
2019年申报研究生学费补贴人员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报考院校 | 报考专业 |
1 | 刘志标 | 上海海事大学 | 工商管理 |
2 | 王雪刚 | 上海海事大学 | 工商管理 |
3 | 曹意风 | 宁波大学 | 公共管理 |
4 | 张成君 | 宁波大学 | 法律硕士(非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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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