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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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推荐攻读在职研究生人员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享受学费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16〕143号)精神,经个人申请和公司审核,同意推荐刘志标等人利用业余时间攻读在职研究生学历,现将相关人员及报考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19年7月22日08:00至2019年7月26日17:00,凡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力资源科反映,联系电话:0574-27691322。联系人:周贤明。


2019年申报研究生学费补贴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报考院校
报考专业
1
刘志标
上海海事大学
工商管理
2
王雪刚
上海海事大学
工商管理
3
曹意风
宁波大学
公共管理
4
张成君
宁波大学
法律硕士(非法学)


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