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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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根据《关于2021年评选表彰浙江省模范职工之家、浙江省模范职工小家和浙江省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浙总工办发〔2021〕53 号),经公司第十届五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同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同意徐莉芹为浙江省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人选。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6日—11月1日,凡在公示期限内,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公司党群工作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群工作部反映,联系电话:27691755。联系人:杨光。

       徐莉芹简要事迹.docx

                  中共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