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团《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集团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浙海港党[2021]104号)和股份《关于做好2021年度股份公司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工作的通知》(甬舟港股份党[2021]35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所在党支部民主推选,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拟推荐:袁杰、张露耕、任明星、徐丽春为集团先进生产(工作)者,慕永光、赵重孝、张毅、蒋盈盛为股份先进生产(工作)者。
根据两级先进生产(工作)者人选,结合文件要求,拟推荐张露耕参与集团级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徐丽春参与股份级劳动模范评选。
公示期为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1年12月7日—12月13日,凡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群工作部反映,联系电话:27691755。联系人:杨光。
中共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委员会
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