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通知文件,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各党支部推荐,党群工作部进行初步审查,公司党委研究决定,拟推荐:
一、集团先进生产(工作)者
任明星、袁 杰、汪 宋,其中任明星参评集团劳动模范
二、股份先进生产(工作)者
徐丽春、郑浩亮、蒋卓宏,其中徐丽春参评股份公司劳动模范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12日起至2023年12月18日止,凡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群工作部反映。联系电话:655048。联系人:苑冰。
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