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宁 波 海 事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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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海航[2013213号
航 行 通 告
六横电厂-春晓(甬东)500KV线路工程跨越青龙门、汀子门水道架线作业(水上交通管制)
一、作业时间: 2013年11月5日-12月9日,每日0830-1700时。
二、作业水域:宁波-舟山港汀子山附近水域,即下列三点(CGCS2000坐标系)连线两侧各100米水域范围内。
①29°44′39″.1N/122°00′29″.8E;
②29°45′22″.5N/121°59′54″.5E;
③29°45′55″.2N/121°59′29″.7E。
警戒区域为上述三点连线西南侧1000米至东北侧2000米之间水域范围内。
三、作业方式:施工单位利用动力伞飞行展放施工方式将引绳展放过海,继而进行牵引绳、导地线等牵引展放,并进行提升作业,无施工作业船舶。
四、注意事项:
1、2013年11月5日—6日为动力伞展放引绳过海作业阶段,作业期间,上述作业水域实行水上封航交通管制,禁止船舶通过;2013年11月7日-12月9日为架线施工作业阶段,作业期间,架空线缆最低净空高度为36米,禁止水线以上高度超过32米的船舶通过上述作业水域。
除上述两个阶段作业时间外,其余时间为施工间歇期,架空线缆最低净空高度为45米,禁止水线以上高度超过41米的船舶通过上述作业水域。
2、作业单位应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配备现场警戒船艇,加强值班了望和VHF16频道守听,主动与过往船舶联系并通报作业动态,视情采取必要应急措施;遇大风影响时,停止作业。
3、本工程如因意外原因需要临时调整水上交通管制时间,以施工现场警戒船艇发布的信息为准。
4、现场警戒联系电话:
青龙门水道北侧:13958078226,南侧:15990477778。
汀子门水道北侧:13705702717,南侧:13705818380。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