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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横电厂-春晓(甬东)500KV线路工程跨越梅山水道架线作业(水上交通管制)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宁 波 海 事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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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海航[2013] 214号

航 行 通 告

 

六横电厂-春晓(甬东)500KV线路工程跨越梅山水道架线作业(水上交通管制)

 

一、作业时间: 2013年11月13日-12月12日,每日0830-1700时。

二、作业水域:宁波梅山水道,下列两点连线(CGCS2000坐标系)两侧各100米水域范围内。

①29°46′27″.8N/121°56′25″.6E;

②29°47′24″.2N/121°55′57″.2E。

警戒区域为上述两点连线西南侧2000米至东北侧梅山大桥之间水域范围内。

三、作业方式:施工单位利用动力伞飞行展放施工方式将引绳展放过海,继而进行牵引绳、导地线等牵引展放,并进行提升作业,无施工作业船舶。

四、注意事项:

1、2013年11月13日—14日为动力伞展放引绳过海作业阶段,作业期间,上述作业水域实行水上封航交通管制,禁止船舶通过;2013年11月15日-12月12日为架线施工作业阶段,作业期间,架空线缆最低净空高度为31.5米,禁止水线以上高度超过29.5米的船舶通过上述作业水域。

除上述两个阶段作业时间外,其余时间为施工间歇期,架空线缆最低净空高度为31.5米,禁止水线以上高度超过29.5米的船舶通过上述作业水域。

2、作业单位应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配备现场警戒船艇;警戒船艇应在明显易见处显示规定号灯号型,加强值班了望和VHF16频道守听,主动与过往船舶联系并通报作业动态,视情采取必要应急措施;遇大风影响时,停止作业。

3、本工程如因意外原因需要临时调整水上交通管制时间,以施工现场警戒船艇发布的信息为准。

4、现场警戒联系电话:13819457093。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