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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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港航管理局梅山港区港航管理码头和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梅山港区引航基地码头建造工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宁 波 海 事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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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海航[2013]256 号

航 行 通 告

宁波市港航管理局梅山港区港航管理码头和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梅山港区引航基地码头建造工程

 

一、作业时间:2013年12月29日- 2014年8月28日,昼夜作业。

二、作业地点:宁波梅山,梅山水道东北端水域,以下四点(CGCS2000坐标系)连线水域范围内:

①29°49′22″N/122°00′17″E;

②29°49′26″N/122°00′32″E;

③29°49′17″N/122°00′36″E;

④29°49′13″N/122°00′22″E。

三、作业方式:按施工顺序进行沉桩、混凝土浇注、上部结构安装等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沉桩作业时,打桩船“浙桩2号”在上述水域抛艏艉八字开锚和前后穿心锚,最长锚缆长约200米。另有“浙港工拖2号”、“浙港工拖5号”、“浙港工吊1号”、“浙港工驳2号”、“浙港工驳3号”、“浙港工驳4号”、“新鸿顺6”、“浙港工驳7号”、“浙港工驳8号”配套作业。

四、注意事项:

1、作业单位应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施工区前沿日夜显示明显警示标志和信号,提醒过往船舶注意。

2、作业船舶应在明显易见处日夜显示规定号灯号型,在锚缆入水处显示明显标志,加强值班了望和VHF16频道守听,视情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实际风力达到7级时,停止作业。

3、靠离附近泊位的船舶应加强了望和联系,与作业船舶保持安全距离并从作业区外缓速通过。禁止无关船舶进入上述作业区。

                                  

2013年12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