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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榭礁门海堤地质勘察作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宁 波 海 事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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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海航[2014]95号

航 行 通 告

宁波大榭礁门海堤地质勘察作业

一、作业时间:2014年5月12日-29日,每日0700-1700时。

二、作业地点:宁波-舟山港,大榭岛西北侧近岸水域,即以下①②③④⑤⑥六点(CGCS2000坐标系,下同)连线水域范围与⑦⑧⑨⑩四点连线水域范围内:

①29°56′28″.3N/121°56′11″.2E; 

②29°56′28″.8N/121°56′18″.9E;

③29°56′26″.1N/121°56′18″.5E;

④29°56′26″.2N/121°56′12″.6E;

⑤29°56′21″.2N/121°56′11″.0E;

⑥29°56′21″.6N/121°56′08″.3E;

⑦29°56′37″.7N/121°56′31″.4E;

⑧29°56′40″.5N/121°56′42″.1E;

⑨29°56′38″.5N/121°56′42″.9E;

⑩29°56′35″.6N/121°56′32″.0E。

三、作业方式:钻探船“浙定60111”(长31.75米,宽5.8米),“浙定工1006”(长31.22米,宽5.77米)在上述水域抛艏艉八字开锚定位,锚缆长约50米,按施工顺序进行地质勘察作业。

四、注意事项:

1、作业船舶在明显易见处显示规定信号,保持VHF06频道守听。

2、遇大风影响时,停止作业。

3、航经及靠离附近泊位的船舶应加强了望和联系,与作业船舶保持安全距离并缓速通过。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