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宁 波 海 事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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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海航[2014]217号
航 行 通 告
关于公布浙能舟山六横电厂500KV输电线路架空缆线(跨越梅山港、汀子门、青龙门水道)通航净空尺度的通告
浙能舟山六横电厂500KV输电线已投入营运,架空缆线位于宁波-舟山港佛渡水道附近水域,跨越梅山港水道、汀子门水道、青龙门水道等。为保障架空缆线和过往船舶的航行安全,依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宁波供电公司申请,根据其提交的实测资料,现将该架空缆线完工后通航净空尺度通告如下:
一、跨越梅山港水道架空线:梅山水道西侧塔桩坐标:①29°47′24″.215N/121°55′57″.156E(CGCS2000坐标系,下同),梅山水道东侧塔桩坐标:②29°46′27″.838N/121°56′25″.639E,有效跨度内架空缆线弧垂最低点通航净空高度不低于42.2米(包括电力安全距离,设计最高通航水位3.79米,85国家高程),航经船舶水线上最大高度不得超过32米。
二、跨越汀子门水道架空线:梅山侧塔桩坐标:①29°45′55″.195N/121°59′29″.654E,汀子山侧塔桩坐标:②29°45′22″.522N/121°59′54″.535E,有效跨度内架空缆线弧垂最低点通航净空高度不低于69.5米(包括电力安全距离,设计最高通航水位3.79米,85国家高程),航经船舶水线上最大高度不得超过59米。
三、跨越青龙门水道架空线:汀子山侧塔桩坐标:①29°45′22″.522N/121°59′54″.535E,佛渡岛塔桩坐标:②29°44′39″.090N/122°00′29″.754E,有效跨度内架空缆线弧垂最低点通航净空高度不低于69.5米(包括电力安全距离,设计最高通航水位3.79米,85国家高程),航经船舶水线上最大高度不得超过59米。
请航经上述水域船舶注意核对水面以上最大高度,加强瞭望,保持足够的富余高度,安全通过。
2014年10 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