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宁 波 海 事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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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海航[2015] 3 号
航 行 通 告
宁波大榭万华煤盐码头及万华液体化工码头输油臂等设备吊装作业
一、作业时间:2015年1月8日-15日,每日0700-1700时。
二、作业地点:宁波-舟山港,大榭港区,万华煤盐码头前沿,即以29°56′51″N/121°56′59″E(CGCS2000坐标系,下同)为圆心,500米为半径水域范围内;万华5万吨液体化工码头前沿,即以29°57′11″N/121°57′06″E为圆心,500米为半径水域范围内;万华2万吨液体化工码头前沿,即以29°57′06″N/121°57′20″E为圆心,500米为半径水域范围内。
三、作业方式:浮吊船“苏通航工009”(长35.6米,宽9米)在万华煤盐码头前沿顶岸锚泊,抛前后八字锚定位,前锚缆长约80米,后锚缆长约80米,按作业程序分四次(每次一台设备)将放置在码头平台的2台输油臂、2台软管吊起,然后起锚并慢速移位至相邻的万华5万吨液体化工码头及2万吨液体化工码头前沿,再次抛八字锚定位后,将设备吊至码头平台进行安装。“苏通航工008”负责现场警戒。
四、注意事项:
1、作业船舶在明显易见处显示规定号灯号型,在锚缆入水处显示明显标志,保持VHF06频道守听。
2、遇大风影响时,停止作业。
3、航经及靠离附近泊位的船舶应加强了望和联系,与作业船舶保持安全距离并缓速通过。
4、现场联系电话:18958278808。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