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宁 波 海 事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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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海航[2015]60号
航 行 通 告
澄浪桥及接线工程水中临时支墩(江东侧)施工及非通航孔贝雷梁、钢箱梁拼装施工
一、作业时间:2015年4月10日-4月30日,白天作业。
二、作业区域:宁波奉化江,长丰桥与杭甬铁路桥之间,在建澄浪桥桥轴线(以下两点连线,CGCS2000坐标系)上下游各50米水域范围内,除临时通航孔之外水域。
①29°51′18.83″N/121°32′36.19″E;
②29°51′16.63″N/121°32′41.94″E。
三、管制区域:宁波奉化江,上游天马观光码头和下游杭甬铁路桥之间水域范围内。
四、作业方式:作业单位按施工顺序在作业区域进行江东侧临时支墩插打,贝雷梁、钢箱梁拼装施工等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施工船舶为“常顺浮吊2号”、“浙慈溪货0007”、“浙定45313”,另有“甬海安15”、“甬海安16”、“浙平湖拖202”负责现场警戒。
五、注意事项:
1、目前作业区域在保留原先海曙侧临时通航孔的基础上,江东侧也已形成临时通航孔,江东侧临时通航孔开通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1700时,两个临时通航孔单孔通航净宽均为22米。航经船舶通过临时通航孔时,上行船舶通行海曙侧通航孔,下行船舶通行江东侧通航孔。管制区域内航经船舶不得进行交会、追越、并行、调头或从事其它有碍航行安全的活动。航经船舶应加强值班了望和VHF06频道值守,主动协调避让行动,缓速有序通过管制区域。
2、作业单位应落实各项安全与防污染措施,确保警戒船舶和拖轮到位,在江中构筑物设置警示信号;施工、警戒船舶,拖轮在明显易见处日夜显示规定号灯号型,保持VHF06频道守听,主动通报作业动态,与过往船舶保持联系,视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管制区域上、下游分别设置警戒点,警戒联系电话: 15824529503(甬海安15)、13777190731(甬海安16)。另有警戒拖轮“浙平湖拖202”,联系电话18251097685。上、下游警戒点和警戒拖轮应主动引导,确保航经船舶有序通过临时通航孔。航经船舶须服从警戒船舶和拖轮现场指挥。
4、请各有关港航单位和船舶关注现场警戒船舶和拖轮发布的施工安全信息,主动加强与现场警戒船舶、拖轮、施工单位的联系,及时核实并确认相关信息,合理制定航行计划,确保安全通过管制区域。
5、我局于2015年3月12日发布的《澄浪桥及接线工程水中临时支墩、防撞设施施工(江东侧)及非通航孔贝雷梁、钢箱梁拼装施工》(甬海航[2015]34号)于2015年4月10日1700时起废止。
2015年4 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