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宁 波 海 事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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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海航[2015]79号
航 行 通 告
宁波港镇海港埠分公司9#泊位加固改造工程施工
一、作业时间:2015年4月28日-10月31日,昼夜作业(其中打桩环节仅限白天作业)。
二、作业地点:宁波-舟山港镇海港区,镇海港埠分公司9#泊位前沿,即以下四点连线(CGCS2000坐标系)水域范围内:
①29°58′21.2″N/121°44′11.7″E;
②29°58′24.4″N/121°44′17.8″E;
③29°58′23.0″N/121°44′19.0″E;
④29°58′19.7″N/121°44′12.8″E。
三、作业方式:作业单位按施工顺序进行打桩、浇砼、上部构件安装等施工作业。打桩作业期间,打桩船“三航桩5”(长52.6米,宽22米)在上述水域内顶岸靠泊,船艉系岸缆,船艏抛倒八字开锚,并有后穿心缆,后穿心缆长约120米,横穿甬江航道,后穿心锚抛于甬江主航道南边界处,穿心锚全部沉入泥面以下,穿心缆出泥面。参与施工作业的船舶还有“三航浚4”、“三航砼1”、“三航驳187”、“三航驳188”、“三航驳215”、“三航拖911”、“三航拖1004”、“三航拖2008”、 “三航拖1006”、“浙榭机218”等。
四、注意事项:
1、作业单位应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施工区前沿日夜显示规定警示信号、标志,提醒航经及靠离附近泊位的船舶注意。
2、作业船舶在明显易见处日夜显示规定号灯号型,加强值班了望和VHF06频道守听;主动通报本船动态,视情采取必要安全措施。
3、打桩作业预计7天,仅白天作业,且每天高平潮前后2小时内停止作业,不作业时,打桩船拢岸顺靠,后穿心缆解除,以利过往船舶航行。每日打桩开始、停止时间以现场警戒船艇发布的信息为准。
4、打桩作业期间,在打桩船后穿心缆正上方水深为5米(最低潮时,水面至穿心缆的垂直距离为5米)处设有警示浮标;打桩作业时,作业区域上、下游300米范围内实行交通管制,管制区域内限吃水5米以内船舶通行,航经船舶应在现场警戒船艇指挥下从警示浮标南侧水域通过,警示浮标北侧水域禁止通行;管制区域内禁止船舶追越、交会、掉头或从事其它有碍航行安全的活动,航经船舶应提前核实本船尺度,加强值班了望和VHF06频道通信联络,主动协调避让行动,服从现场警戒船艇指挥,缓速有序通过,确保安全。
5、打桩作业期间,“浙榭机218”、“三航拖1006”分别在施工水域上、下游担任警戒,联系电话分别为13884410641、13505881209,航经船舶须服从警戒船艇指挥。
6、遇恶劣天气影响时,停止作业。
7、打桩作业结束后,交通管制解除,恢复正常通航,航经及靠离附近泊位的船舶应加强了望和联系,与作业船舶保持安全距离并从作业区外缓速通过。
8、项目负责人电话:13685706803,13806636754。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