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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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奉化江灵桥大修工程II标段主桥基础加固施工泥浆外运作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宁 波 海 事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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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海航[2015]153号

航 行 通 告

 

宁波奉化江灵桥大修工程II标段主桥基础加固施工

泥浆外运作业 

一、作业时间:2015年8月13日-9月30日,不定期进行四次施工,每次施工时间约12小时。

二、作业地点:宁波奉化江灵桥上、下游各50米之间水域范围内。

三、管制区域:宁波奉化江江厦桥与琴桥之间水域范围内。

四、作业方式:运泥船“新江丰08”在施工水域内靠岸停泊,船艏朝下游,灵桥大修工程II标段主桥基础加固钻孔灌注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通过管路排放至该船后出运。“天马6号”、“浙定58019”分别在上、下游警戒点实施警戒,“浙安吉拖028”在施工现场实施警戒。

五、注意事项:

1、为保障施工期间灵桥、便桥、施工栈桥及附近水域通航安全,施工单位应落实各项安全与防污染措施,在江中构筑物设置警示信号;警戒船舶在明显易见处日夜显示规定号灯号型,保持VHF06频道守听,主动与过往船舶联系,视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遇恶劣天气影响时,停止作业。

3、交通管制区域内禁止船舶追越、交会、掉头或从事其它有碍航行安全的活动。灵桥桥梁最低净空高度3米,最小净空宽度30.5米,航经船舶应提前核实本船尺度,加强值班了望和VHF06频道通讯联络,主动协调避让行动,按照导助航设施的指引,缓速有序通过,确保安全。

4、请各有关港航单位和船舶关注现场警戒船舶发布的安全信息,主动加强与现场警戒船舶、施工单位的联系,及时核实并确认相关信息,合理制定航行计划,确保安全通过上述交通管制区域。

5、上、下游警戒点(警戒船舶)分别设在兴宁桥旁天马三江旅游码头、外滩大桥旁原海通公司码头附近水域,警戒船舶分别为“天马6号”、“浙定58019”,联系电话分别为13566010213、13506608837;另有应急拖轮“浙安吉拖028”。航经船舶须服从警戒船舶及应急拖轮指挥。

6、我局发布的甬海航【2015】143号航行通告即日起废止,灵桥大修工程后续进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时,将另行发布航行通告。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