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宁 波 海 事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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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 行 通 告
浙海航[2015]11号
东海海域实际使用武器训练
一、时间:2015年8月25日0600时至8月31日2400时。
二、实际使用武器训练区域为以下七点连线范围内水域(2000中国大地坐标系)。
(1)29°05′00″N,123°12′00″E
(2)29°05′00″N,121°59′30″E
(3)28°28′00″N,121°59′30″E
(4)28°14′00″N,121°48′00″E
(5)27°50′00″N,121°07′00″E
(6) 27°32′00″N,121°07′00″E
(7)27°32′00″N,123°12′00″E
三、注意事项:
1、实施单位应配备足够的现场警戒船艇,做好实际使用武器区域训练前清场、训练期间现场警戒及训练结束后的核查与保障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实弹射击,并确保训练结束后训练水域的安全畅通。
2、实际使用武器训练期间,任何船舶禁止驶入上述水域,并听从现场警戒船艇的指挥。
浙江海事局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