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宁 波 海 事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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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海航[2015]185号
航 行 通 告
宁波奉化江灵桥大修工程II标段主桥维修施工作业
(延期)
一、作业时间:2015年10月1日--12月31日,不定时作业。
二、作业地点:宁波奉化江灵桥上、下游各50米之间水域范围内。
三、管制区域:宁波奉化江江厦桥与琴桥之间水域范围内。
四、作业方式:作业单位按顺序进行拱肋安装等主桥维修施工作业,无施工船舶。
五、注意事项:
1、为保障施工期间灵桥、便桥、施工栈桥及附近水域通航安全,施工单位应落实各项安全与防污染措施,在江中构筑物设置警示信号;警戒船舶在明显易见处日夜显示规定号灯号型,保持VHF06频道守听,主动与过往船舶联系,视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遇恶劣天气影响时,停止作业。
3、交通管制区域内禁止船舶追越、交会、掉头或从事其它有碍航行安全的活动。灵桥桥梁最低净空高度3米,最小净空宽度30.5米,航经船舶应提前核实本船尺度,加强值班了望和VHF06频道通讯联络,主动协调避让行动,按照导助航设施的指引,缓速有序通过,确保安全。
4、请各有关港航单位和船舶关注现场警戒船舶发布的安全信息,主动加强与现场警戒船舶、施工单位的联系,及时核实并确认相关信息,合理制定航行计划,确保安全通过上述交通管制区域。
5、上、下游警戒点(警戒船舶)分别设在兴宁桥旁天马三江旅游码头、外滩大桥旁原海通公司码头附近水域,警戒船舶分别为“天马6号”、“浙定58019”,联系电话分别为13566010213、13506608837;另有应急拖轮“浙安吉拖028”。航经船舶须服从警戒船舶及应急拖轮指挥。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