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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港镇海港埠分公司7#泊位大件滚卸作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宁 波 海 事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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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海航[2015]196号

航 行 通 告 

宁波港镇海港埠分公司7#泊位大件滚卸作业

一、作业时间:2015年10月1日-10日,其中一天,限白天作业。

二、作业地点:宁波-舟山港镇海港区,镇海港埠分公司7#泊位前沿,即以下四点(CGCS2000坐标系)依次连线水域范围内:

①29°58′16.4″N/121°44′01.7″E;

②29°58′15.2″N/121°44′02.5″E;

③29°58′17.6″N/121°44′07.1″E;

④29°58′18.6″N/121°44′06.3″E。

三、作业方式:作业时,驳船“至宪10”(长102.6米,宽21米)顺岸靠泊,按作业程序将1台集装箱卸船机滚卸至码头。“甬海安1”负责现场警戒。

四、注意事项:

1、作业船舶在明显易见处日夜显示规定号灯号型,在锚缆入水处显示明显标志,保持VHF06频道守听。

2、遇恶劣天气影响时,停止作业。

3、航经船舶应加强了望和联系,服从现场警戒船舶指挥,与作业船舶保持安全距离并缓速通过。

4、现场联系电话:15258167090,13818866437。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