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宁 波 海 事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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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海航[2015]234号
航 行 通 告
东海西湖凹陷区块物探采集作业
一、作业时间:2015年11月30日--12月31日。
二、作业地点:东海海域,以下四点连线水域范围内:
①29°05′01.51″N/125°18′08.73″E;
②28°43′06.36″N/125°03′18.32″E;
③28°51′02.31″N/124°48′24.36″E;
④29°12′50.71″N/125°03′29.60″E。
三、作业方式:
“海洋石油721”轮(长度107.4米,宽度24米),“南海502”轮(长度60.02米,宽度11.2米),“滨海517”轮(长度59.7米,宽度12.4米)在上述水域内沿设定路线航行,开展物探采集作业。
四、注意事项:
1、作业船舶应在明显易见处按规定显示号灯号型。
2、作业船舶船员应加强值班了望,保持VHF16频道守听,随时采取安全措施。
3、遇有大风影响和能见度不良天气时,作业船舶应适时停止作业。
4、航行船舶与作业船舶应加强联系,以安全距离缓速通过。
2015年11月23日